关于做好宣州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初中、区直各初中、各民办初中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,推进素质教育,全面实施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。根据宣城市教体局《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宣教群体〔2014〕4号)精神,现将我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五年制高职的应届、往届初中毕业生,均需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
三、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
1、考试项目
⑴必考项目:男1000米、女800米跑
⑵选考项目:排球自垫球(使用标准橡胶排球)、1分钟跳绳、立定跳远、原地双手前掷实心球(男、女均为2千克),考生任选其中2项(一经选定,不得更改)。
2、计分办法
必考项目为15分,选考项目各15分,总分为45分。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,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“运动与健康”维度的实证材料,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。
3、成绩评定
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,参照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》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。
四、技评办法及评分标准
1、技评办法:
⑴1000米、800米跑,1分钟跳绳、原地双手前掷实心球、立定跳远项目参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执行。
⑵排球垫球项目在1分30秒时间内累计有效垫球次数为该考生成绩。(场地3米*3米,垫球高距地面男2.24米、女2米)。
2、评分标准:参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执行。
五、免试考生的有关规定
1、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,可申请免考。申请免考的程序是: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》,并详细注明原因,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(不含民营医院,下同)的有效证明,经家长、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,报考生所在考务领导组审批。在审批免考考生时,必须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,并由目测人签字,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,并存入学生档案。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,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,其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。
2.因伤、病长期免修体育课,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,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,按免考程序申报、审批、公示。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,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,其中考体育成绩按总分的70%计入考试总分。
3、《宣州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5前交体卫科夏维老师处。
六、体育考试收费标准仍按照省教育厅、省物价局文件执行,每生10元。
七、关于体育考试的其它事项以宣州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《考务手册》为准。
附件1宣州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.doc
附件2宣州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.doc